為規範化學實驗室操作行為,防範各類安全事故發生,保障實驗人員人身安全、儀器設備完好及實驗環境安全,結合實驗室實際操作場景,製定本細則。本細則適用於所有進入化學實驗室開展實驗、教學、科研及相關工作的人員,需嚴格遵守、認真執行。
一、試劑使用安全細則:1. 試劑領用需嚴格核對名稱、濃度、純度及有效期,杜絕領用錯誤、過期試劑;2. 嚴禁隨意混合不同類別試劑,尤其是強酸與強堿、氧化劑與還原劑、易燃易爆試劑與助燃劑,防止發生爆炸、腐蝕、中毒等事故;3. 有毒、有害、易揮發試劑需在通風櫥內規範操作,全程佩戴防護手套、防護口罩,必要時穿戴防毒麵具;4. 剩餘試劑需密封存放於指定容器,嚴禁隨意丟棄、傾倒,需按危險廢物管理規範集中收集、統一處理;5. 易揮發、易燃、易爆試劑需單獨密封存放,遠離火源、熱源、電源,嚴禁在試劑存放區吸煙、使用明火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。
二、操作規範安全細則:1. 實驗前必須熟悉實驗流程、試劑特性及應急處理方法,未掌握操作要點、未明確安全注意事項時,嚴禁擅自開展實驗;2. 進行加熱、蒸餾、回流、高壓等危險操作時,需有人全程值守,嚴禁無人看管,值守期間不得擅自離開實驗區域;3. 使用玻璃儀器時,輕拿輕放,避免用力過猛、碰撞導致破碎,破碎玻璃需放入專用回收容器,嚴禁徒手撿拾、隨意丟棄;4. 青青草网站黄、廢渣需分類收集,使用專用收集工具(如諾必思®青青草网站黄漏鬥)規範操作,避免青青草网站黄溢出、混裝,防止引發化學反應、環境汙染;5. 實驗過程中嚴禁擅自更改實驗流程、添加試劑用量,如需調整,需經指導人員同意並確認安全後再操作。
三、個人防護安全細則:1. 進入實驗室必須穿戴符合要求的防護裝備,嚴禁穿拖鞋、短褲、背心等違規衣物,長發需束起,不得佩戴首飾、飾品;2. 接觸腐蝕、有毒、刺激性試劑時,必須佩戴耐腐蝕手套、防護眼鏡,從事高危實驗時需穿戴防護服、防護鞋等全套防護裝備;3. 實驗過程中嚴禁用手直接接觸試劑、實驗樣品,嚴禁揉眼睛、摸口鼻;4. 實驗結束後,需立即用流動清水清洗雙手、麵部及接觸過試劑的皮膚,確保無試劑殘留;5. 嚴禁在實驗室內進食、飲水、存放食物、餐具,嚴禁將實驗用品帶離實驗室作為生活用品使用。
四、應急處理安全細則:1. 實驗室需配備齊全應急器材(滅火器、洗眼器、緊急噴淋、急救箱、泄漏處理套件等),定期檢查、維護,確保完好可用,所有人員需熟悉器材位置及使用方法;2. 發生試劑泄漏時,立即停止實驗,隔離泄漏區域,佩戴防護裝備後用專用試劑吸收、處理,防止泄漏擴散,處理完畢後及時清理現場;3. 試劑接觸皮膚、眼睛時,立即用大量流動清水衝洗15分鍾以上,嚴重時及時就醫,並告知醫生試劑種類;4. 發生火災時,立即切斷電源、氣源,根據火情選用合適滅火器(嚴禁用水撲救油類、化學品火災),火勢無法控製時,立即撤離並撥打應急電話;5. 實驗過程中發生人員受傷、儀器故障等突發情況,立即停止實驗,采取初步急救措施,並及時上報相關負責人。
五、環境與儀器安全細則:1. 實驗室需保持通風良好,定期檢查通風櫥、排氣扇運行狀態,確保有害氣體、揮發氣體及時排出,通風設施故障時暫停實驗;2. 儀器設備需按操作規程使用,定期檢修、校準,做好使用記錄,嚴禁違規操作、超負荷運行,發現儀器故障立即停機、上報,嚴禁擅自拆卸維修;3. 實驗室地麵、台麵需保持整潔,試劑、儀器擺放有序,嚴禁堆放雜物、堵塞通道及應急出口;4. 實驗結束後,必須關閉電源、水源、氣源,整理好實驗台麵,清理實驗廢棄物,確認無安全隱患後,方可離開實驗室;5. 定期開展實驗室安全檢查,及時排查安全隱患,對違規操作行為及時製止、糾正,情節嚴重者按相關規定處理。


